央廣網北京3月18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北京金源鴻基梅曉春等人集資詐騙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隨著庭審的進行,金源鴻基所謂“高科技企業上市前募資入股”的幌子被一點點撕破,公訴機關指控,梅曉春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2億多元,並將人民幣8600餘萬元非法占有。給被害人造成巨額財產損失。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藉著“創投風暴”、“PE潮”,以“首家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投資銀行”的身份高調亮相北京金融街的北京金源鴻基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從2006年到2012年,每年都躋身北京國際金融博覽會,每次推銷必然提及自己是北京市第一家在發改委備案的創業投資公司,所謂“創業投資”如何演變成了“非法集資”?警鐘常鳴為何公眾仍然防不勝防?如何識別投資真假?
  3月17日上午10點,金源鴻基的四名高管被帶上法庭,走在最前面的是49歲的梅曉春,這位北京金源鴻基創投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曾經的“改革開放30年中國創業投資行業管理十大領軍人物”,看到旁聽席上那些血本無歸的投資人,馬上深低下頭,快速走到被告人席。他供述,最初募集資金,靠的就是北京國際金融博覽會。
  梅曉春:2009年7月之前,我們參加過兩三次北京金融博覽會,在博覽會上,我們有自己的展台,是通過北京市發改委審核的,在我們的展台里有我們公司的宣傳資料,投資人來了會看宣傳資料,看完之後去公司考察。
  78歲的退休少將廖先生和老伴參觀金博會,金源鴻基展臺上擺的“最佳創業投資獎”獎盃和榮譽證書,讓他感覺這家公司有規模,業務員先後勸他將100萬投了進去。
  廖某:創業投資,國家提倡,我們積极參与,而且覺得他這個比較可靠。
  此案受害者多達400多人,分佈在北京、長春、大連、鞍山等地,包括大學教授、退休將軍、政府官員、知名演員,到庭旁聽的30來人,三分之二頭髮已花白,他們曾手裡拿著《委托代理投資合同》、《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憧憬著金源鴻基有朝一日上市,獲取巨額回報。而梅曉春等人所宣稱的大慶龍華石油化工、蕪湖聯眾石油化工、唐山金源鴻基鎂電池、比特盾科技等多家公司投資項目的收益情況都是虛構的。
  公訴人:梅曉春,按照你說的就是,你實際以這個項目為名募集了資金,但這個項目並沒有進入一個實際經營。
  梅曉春:沒有正常經營,但已經要開工生產。
  公訴人:有盈利嗎?
  梅曉春:沒有盈利。
  為了穩住投資人,金源鴻基在合同里承諾高回報率、保底回購股權,受害人馬先生說,正是這種即使投資項目沒做成也能分得收益的承諾,迷惑了他。
  馬某:人家跟你說了,雖然生意沒做成,我收益還給你,但是原來講20%,我可能給你15%,從咱內心講,15%也不低了,咱不能不知足啊。
  少則15%、多則20%,這麼高的收益率從何而來?公訴人陳禹桐告訴記者:他所向投資人宣稱的這些投資並不實際存在,也就是這個公司沒有任何一個項目有盈利項目,只是用之後投資人的錢歸還之前投資者的錢,“拆東牆補西牆”,這也是認定他犯罪詐騙活動的主要依據之一。
  檢察官一句話告訴你投資如何辨真假。
  陳禹桐:任何一種向你宣稱一定能保本付息並沒有任何投資風險的投資活動,基本上都是以打著投資為名而非法集資為實的非法活動。
  一些投資人直到案發都不相信被騙,因為他們堅持認為金源鴻基有北京發改委有備案,那些項目怎麼會是假的?
  馬某:北京發改委的備案我也看到了,感覺這應該是很正規的東西,經過國家行政部門批准的,感覺應該沒什麼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說,這個誤解害了不少人。
  劉俊海:備案只是企業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了應當提供的信息而已,不要把這種行為和政府的審批、政府的核准、政府的擔保、政府的保證混同起來。
  以各種投資理財名義集資詐騙的案件層出不窮,花樣翻新,專家呼籲有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
  劉俊海:建議監管部門加大對投資理財市場的監管力度,一定確保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把適當的投資產品,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地點、以適當的方式賣給適當的投資者,真正建設服務型政府,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投資的良好法制環境。  (原標題:金源鴻基四高管受審 “創業投資”沒有收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m84xmmwl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